刑法规范总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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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整理】刑法司法解释专题汇总(2024.1.3更新)

刑法司法解释专题汇总
1月3日 下午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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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整理】危险驾驶罪刑法规范总整理(2024.1.3更新)

【现行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1月3日 下午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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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整理】抢劫罪刑法规范总整理(2024.1.3更新)

高检发[2020]4号)一、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惩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的行为(一)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犯罪集团、恶势力,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1.
1月3日 下午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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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整理】抢夺罪刑法规范总整理(2024.1.1更新)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接近本解释第一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本解释第二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可以分别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第五条
1月1日 下午 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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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整理】诈骗罪刑法规范总整理(2023.12.27更新)

诈骗罪刑法规范总整理(来源:《刑法规范总整理》(第十三版),法律出版社2023年出版)【现行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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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整理】受贿罪刑法规范总整理(2023.12.23更新)

受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前款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023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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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整理】侵犯商标权犯罪刑法规范总整理(2023.12.22更新)

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11年)7.关于对假冒“四季沐歌”商标案件的批复(2012年)8.郭明升、郭明锋、孙淑标假冒注册商标案(最高法2017年指导性案例)9.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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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整理】走私犯罪刑法规范总整理(2023.12.20更新)

走私犯罪刑法规范总整理(来源:《刑法规范总整理》(第十三版),法律出版社将于2023年4月出版)【现行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各款的规定处罚。第一百五十二条【走私淫秽物品罪】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走私淫秽的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书刊或者其他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走私废物罪】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运输进境,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第一百五十三条【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走私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处罚。第一百五十四条【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下列走私行为,根据本节规定构成犯罪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一)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税额,擅自将批准进口的来料加工、来件装配、补偿贸易的原材料、零件、制成品、设备等保税货物,在境内销售牟利的;(二)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税额,擅自将特定减税、免税进口的货物、物品,在境内销售牟利的。第一百五十五条【间接走私】下列行为,以走私罪论处,依照本节的有关规定处罚:(一)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或者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二)在内海、领海、界河、界湖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的,或者运输、收购、贩卖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数额较大,没有合法证明的。第一百五十六条【走私罪的共犯】与走私罪犯通谋,为其提供贷款、资金、帐号、发票、证明,或者为其提供运输、保管、邮寄或者其他方便的,以走私罪的共犯论处。第一百五十七条【武装掩护走私与抗拒缉私的处罚】武装掩护走私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以走私罪和本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的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罪,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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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整理】挪用公款罪刑法规范总整理(2023.12.15更新)

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年4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72次会议通过,自1998年5月9日起施行,法释(1998)9号]第一条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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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整理】挪用资金罪刑法规范总整理(2023.12.14更新)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办理有关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对于有自首、立功等悔罪表现的,依法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或者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2023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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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整理】国家工作人员的刑法规范总整理(2023.12.12)

关于在国有资本控股、参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中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本公司财物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2001年)9.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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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整理】职务侵占罪刑法规范总整理(2023.12.4更新)

被盗财物已经灭失,无法进行实物查验或者勘验时,对于该财物属于某设备(设施)的组成部分的,可对设备(设施)剩余部分进行查验或者勘验,结合查验或者勘验情况确定被盗财物状况。第十条
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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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整理】贪污罪刑法规范总整理(2023.12.3更新)

关于印发《关于执行<通告>的若干问题的答复》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1989年9月14日,(89)高检会研字第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
2023年12月3日
自由知乎 自由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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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整理】非法经营罪刑法规范总整理(2023.11.29更新)

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中的犯罪地,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用于犯罪活动的账户开立地、资金接收地、资金过渡账户开立地、资金账户操作地,以及资金交易对手资金交付和汇出地等。第十一条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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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整理】毒品犯罪刑法规范总整理(2)(2023.11.28更新)

关于如何处理边民出境种植罂粟问题的答复(1995年)2.狱内刑事案件立案标准(2001年)3.关于非法制造贩卖安钠咖立案问题的答复(2002年)4.关于认定海洛因有关问题的批复(2002年)5.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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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整理】毒品犯罪刑法规范总整理(1)(2023.11.28更新)

关于如何处理边民出境种植罂粟问题的答复(1995年)2.狱内刑事案件立案标准(2001年)3.关于非法制造贩卖安钠咖立案问题的答复(2002年)4.关于认定海洛因有关问题的批复(2002年)5.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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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整理】污染环境犯罪刑法规范总整理(2023.11.27更新)

污染环境犯罪刑法规范总整理(来源:《刑法规范总整理》(第十三版),法律出版社2023年出版)【现行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污染环境罪】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三百三十九条【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未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许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原料利用为名,进口不能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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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整理】妨害公文、证件、印章犯罪刑法规范总整理(2023.11.16更新)

妨害公文、证件、印章犯罪刑法规范总整理(来源:《刑法规范总整理》(第十三版),法律出版社2023年版)【现行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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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整理】故意伤害罪刑法规范总整理(2023.11.14更新)

故意伤害罪刑法规范总整理(来源:《刑法规范总整理》(第十三版),法律出版社2023年9月出版)【现行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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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整理】行贿罪刑法规范总整理(2023.11.10)更新

狱内刑事案件立案标准(2001年)4.关于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从事公务但尚未依照规定程序获取该单位职务的人员是否适用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问题的答复(2004年)4.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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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整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刑法规范总整理(2023.11.3更新)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刑法规范总整理(来源:《刑法规范总整理》(第十三版),法律出版社2023年版)【现行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犯前三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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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整理】赌博犯罪刑法规范总整理(2023.10.30更新)

失效的刑法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79年7月6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令第五号公布,自1980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六十八条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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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整理】正当防卫刑法规范总整理(2023.10.24更新)

8.准确把握正当防卫的意图条件。正当防卫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对于故意以语言、行为等挑动对方侵害自己再予以反击的防卫挑拨,不应认定为防卫行为。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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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整理】故意杀人罪刑法规范总整理(2023.10.20更新)

故意杀人罪刑法规范总整理(来源:《刑法规范总整理》(第13版),法律出版社2023年版)【现行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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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整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刑法规范总整理(2023.10.18更新)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刑法规范总整理(来源:《刑法规范总整理》(第十三版),法律出版社2023年版)【现行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修改情况】本条第一款系根据«刑法修正案(六)»第十九条的规定修改ꎮ。原条文为“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本条第二款系根据«刑法修正案(七)»的规定增加。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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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整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刑法规范总整理(2023.10.13更新)

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般应当依法判处生产、销售金额二倍以上的罚金。共同犯罪的,对各共同犯罪人合计判处的罚金一般应当在生产、销售金额的二倍以上。第二十二条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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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整理】刑事责任年龄规范总整理(2023.9.15更新)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未成年被告人有个人财产的,应当由本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监护人予以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被告人对被害人物质损失的赔偿情况,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第二十条
2023年10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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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整理】货币犯罪刑法规范总整理(2023.9.24更新)

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10年10月1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1498次会议通过,2010年10月20日公布,自2010年11月3日起施行]第一条
2023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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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整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刑法规范总整理(2023.9.22更新)

[1]该解释已为最高法2013年《关于废止1980年1月日至1997年6月30日期间发布的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文件(第九批)的决定》废止。刑诉规范总整理刑法规范总整理案例刑法
202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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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整理】强奸罪刑法规范总整理(2023.9.18)

强奸罪刑法规范总整理(来源:《刑法规范总整理》(第十三版),法律出版社2023年版)【现行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修改情况】1997年刑法第236条规定原条文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2020年《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二十六条将刑法第236条修改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目录【相关规范】一、现行有效的刑法规范1.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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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整理】盗窃罪刑法规范总整理(2023.9.15更新)

我院审判委员会讨论认为,此类案件的直接损失以路分计算是正确的,但由于我院缺乏审理此类案件的经验,我们感到有些拿不准,特别是该案牵涉到判处罪犯死刑的问题,需要特别慎重,故来电请示,望给予答复。
2023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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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整理】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刑法规范总整理(2023.4.10)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刑法规范总整理(来源:《刑法规范总整理》(第十三版),法律出版社将于2023年4月出版)【现行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的;(二)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三)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四)伪造信用卡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相关规范】目录一、现行有效的刑法规范1.关于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性质的批复(2000年)2.关于对居间贩卖假金融票证行为如何认定问题的意见(2001年)3.关于对贩卖假金融票证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复函(2002年)4.关于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单位取款凭条性质认定问题的意见》的通知(2003年)5.关于有关票据行为性质及票据效力问题的复函(2003年)6.关于伪造银行履约保函的行为是否构成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的批复(2006年)7.关于对伪造、变造金融凭证罪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2007年)8.关于银行进账单、支票存根联、支付系统专用凭证、转账贷方传票是否属于银行结算凭证的批复(2008年)9.关于银行现金缴款单和进账单是否属于银行结算凭证的批复(2009年)10.关于“12.24”票据诈骗案件有关法律问题的批复(2012年)11.关于网上银行电子回单是否属于金融票证的批复(2013年)12.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8年)13.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2022年)二、失效的刑法规范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79年)2.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1995年)3.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2001年)4.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2010年)正文现行有效的刑法规范关于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性质的批复(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2000年12月19日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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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整理】各省市刑事司法规范汇总

内蒙古2022年12月25日更新刑诉规范总整理刑法规范总整理案例刑法
2023年4月1日
其他

【规范整理】刑法司法解释专题汇总

常用刑法司法解释专题汇总
2023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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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整理】走私犯罪刑法规范总整理(2023.4.1更新)

走私犯罪刑法规范总整理(来源:《刑法规范总整理》(第十三版),法律出版社将于2023年4月出版)【现行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各款的规定处罚。第一百五十二条【走私淫秽物品罪】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走私淫秽的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书刊或者其他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走私废物罪】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运输进境,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第一百五十三条【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走私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处罚。第一百五十四条【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下列走私行为,根据本节规定构成犯罪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一)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税额,擅自将批准进口的来料加工、来件装配、补偿贸易的原材料、零件、制成品、设备等保税货物,在境内销售牟利的;(二)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税额,擅自将特定减税、免税进口的货物、物品,在境内销售牟利的。第一百五十五条【间接走私】下列行为,以走私罪论处,依照本节的有关规定处罚:(一)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或者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二)在内海、领海、界河、界湖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的,或者运输、收购、贩卖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数额较大,没有合法证明的。第一百五十六条【走私罪的共犯】与走私罪犯通谋,为其提供贷款、资金、帐号、发票、证明,或者为其提供运输、保管、邮寄或者其他方便的,以走私罪的共犯论处。第一百五十七条【武装掩护走私与抗拒缉私的处罚】武装掩护走私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以走私罪和本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的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罪,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2023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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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整理】自首、坦白、立功规范总整理(2023.3.30更新)

自首、坦白、立功规范总整理(来源:《刑法规范总整理》(第十三版),法律出版社将于2023年4月出版)【现行刑法】第六十七条【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坦白】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六十八条【立功】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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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整理】盗窃罪刑法规范总整理(2023.3.17更新)

关于对惯窃罪犯可否适用《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第一条第(一)项问题的答复(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1994年2月9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闽高法[1994]11号《关于对惯窃犯可否适用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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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整理】诈骗罪刑法规范总整理(2023.3.11更新)

诈骗罪刑法规范总整理(来源:《刑法规范总整理》(第十三版),法律出版社将于2023年4月出版)【现行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023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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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整理】安全事故犯罪刑法规范总整理(2023.3.8更新)

在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实施本解释第六条规定的相关行为,帮助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的,对组织者或者积极参加者,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的规定,以共犯论处。第八条
2023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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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整理】交通肇事罪刑法规范总整理(2023.3.6)

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7年11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42次会议通过,1997年11月4日公布,自1998年3月17日起施行,法释(1998)4号]第十二条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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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整理】放火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刑法规范总整理(2023.3.5更新)

使用爆炸、投毒、设置电网等危险方法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构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或者非法狩猎罪,同时构成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或者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2023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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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整理】故意伤害罪刑法规范总整理(2023.3.2更新)

故意伤害罪刑法规范总整理(来源:《刑法规范总整理》(第13版),法律出版社将于2023年4月出版)【现行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02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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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整理】江苏省刑事司法规范总整理(2023.2.7)

的若干意见》江苏司法鉴定协会《标准适用指导意见》关注刑诉规范总整理关注刑法规范总整理关注案例刑法
202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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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整理】陕西省刑事司法规范总整理(2023.1.3)

陕西省刑事司法规范总整理(点击下面标题可查看全文)
2023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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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整理】江西省刑事司法规范总整理(2022.12.27更新)

江西省刑事司法规范总整理
2022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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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整理】湖北省刑事司法规范总整理(2022.12.25更新)

确保司法公正的意见(试行)》(2021年)刑诉规范总整理刑法规范总整理案例刑法
2022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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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司法规范】江西高院《关于破坏森林资源犯罪的量刑规范指南(试行)》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破坏森林资源犯罪的量刑规范指南(试行)的通知全省各级法院∶《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破坏森林资源犯罪的量刑规范指南(试行)》经本院审判委员会
2022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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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整理】四川省刑事司法规范总整理(2022.12.22更新)

四川高院《关于刑法部分条款数额执行标准和情节认定标准的意见》四川高院等《关于我省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四川高院《
2022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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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整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刑法规范总整理(2022.12.21更新)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刑法规范总整理(来源:《刑法规范总整理》(第12版),法律出版社2021年3月版)【现行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犯前三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2022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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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整理】上海市刑事司法规范总整理(2022.10.30)

上海市刑事司法规范总整理(点击下面标题可查看全文)上海高院《关于常见知识产权犯罪的量刑指引》(2019年)上海高院等《关于办理涉众型非法集资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2018年)上海高级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上)(2014年)上海高级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下)(2014年)上海高院等《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实施细则(2017年)上海高院等《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细则》(2020年)上海高院等《关于本市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的工作意见》(2017年)上海高院等《关于本市办理部分刑事犯罪案件标准的意见》(上)(2008年)上海高院等《关于本市办理部分刑事犯罪案件标准的意见》(下)(2008年)上海高院《关于涉新冠肺炎疫情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系列问答二(2022年版)》上海危险驾驶(醉驾)审判观点汇编(2016年)杨某利用影响力受贿案(上海市高级法院参考性案例第121号)(2021年)上海高院等《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细则》(2020年)上海高院《关于调整上海市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管辖的规定》(2018年)上海高院《关于在互联网公开相关司法数据的若干规定(试行)》(2019年)上海高院《关于在部分基层法院及中院开展审判团队建设试点的实施意见》上海高院等《关于严格司法鉴定责任追究的实施办法》(2018年)上海高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2022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