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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法院疫情防控期间网上立案如何操作?超详细说明请查收!

四川高院 2022-05-18







按照我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四川高院诉讼服务中心暂停现场立案、诉讼服务和信访接待工作,立案大厅、诉讼服务大厅和信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



但是需要向四川高院立案的小伙伴们不要着急!大家可以通过四川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http://www.scssfw.gov.cn)、或“四川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进行网上立案。通过四川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群众可获得联系法官、递交诉讼材料、查询诉讼进展、咨询诉讼事项等诉讼服务。

    




超详细操作说明来了

四川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使用方式







当事人通道



如果您是当事人,需要办理递交材料、领取文书等诉讼事务的,您可以:(1)在浏览器地址栏输入www.scssfw.gov.cn,进入首页后,点击并通过当事人通道(输入法院发放的随案查询账号、密码)登陆办理相关事务。








律师通道



如果您是律师,需要办理递交材料、领取文书等诉讼事务的,您可以:(1)在浏览器地址栏输入www.scssfw.gov.cn,并通过律师通道或者新版网上立案入口进入律师平台。(输入所在律所及律所发放的账号、密码)登陆办理相关事务。


2.1律师通道进入(旧版)

点击诉讼服务中心首页左侧的“律师通道”进入律师通道登录页面。



输入律所、账号、密码即可登录办理事务。



2.2律师通道进入(新版)

点击诉讼服务中心首页 “我要立案”,点击一审民事或一审执行按钮,在新版网上立案入口下选择“我是律师”。



选择“我是律师”,可选择职业证号或手机号,输入账号、密码即可登录办理事务。









律师平台首页(新版)



图1


律所和律师登录:

律所:按照本律所律师代理案件的区域分布、代理案件状态、代理案件案由,形成数据可视化统计。

律师:按照本律师代理案件的区域分布、代理案件状态、代理案件案由,形成数据可视化统计。并显示在网上立案、案件流程节点、诉讼事务、互动待处理消息。







网上立案



4.1案由及法院

页面左侧的“立案”进入案件列表界面,通过点击列表界面左上角的“申请立案”进入网上立案界面。

点击“受理法院”后方的选择框即可弹出可供选择的法院列表,双击选择您需要的法院;点击“立案案由”后方的选择框弹出可供选择案由列表,也可在“案由定位”后方的输入框输入关键词进行定位。


图2


4.2诉讼材料

点击每种材料下方的“+”图片上传该类材料,注意:起诉状一定要上传签名扫描版,附件支持多选,格式支持jpg、jpeg、png、pdf,上传单个文件大小限制为 10M。材料类别包含:1.起诉状;2.原告身份证明材料;3.被告身份证明材料;4.证据材料;5.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6.当事人电子邮件送达确认书;7.委托授权材料。


若没有起诉状或者当事人电子邮件确认送达书模版,可点击材料类别后的下载模版进行下载。

若有需要上传不在给定材料类别类型的材料,可点击诉讼材料最下方的“新增材料类别”按钮新增类别。


图3


图4


4.3编辑信息

点击当事人身份地位后方可供新增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之后弹出填写当事人信息的弹框。

新增完当事人信息后,将鼠标悬停在当事人信息上,会显示出编辑和删除按钮哦,点击编辑即可弹出编辑窗口!

案件信息可直接点击输入框进行编辑和修改。


图5


4.4提交审核

认真阅读两份文件后,勾选两份文件前的确认框,确认以上材料信息都完整无误后,点击“保存”(点击保存后的材料还可以继续编辑)或“提交法院审核”。


图6








我的案件



律师登录后,根据执业证号、身份证号码,自动关联案件中代理人信息,显示关联成功的代理案件列表。

查询区提供组合查询:根据年度、日期排序、受理法院、承办法官、当事人、案件类型、开庭情况、审结情况等关键字标签。 

如因立案时未输入律师的证件号码导致未成功关联案件,律师可申请代理案件,输入立案时的案件账号和查询密码,确认案件是本人代理,经法院审核通过后,成功关联申请受理案件。 

关联成功后,可查看案件详细信息、办理诉讼服务事务。

在每个案件中,设置“办理”按钮,提供办理本平台全部诉讼事务办理跳转。


图7


图8


图9


关联成功的案件,代理律师可点击“查看”按钮,查看该案件的详细信息。

分为案件信息、案件流程、当事人信息、卷宗材料信息:

(1)案件信息:

包含案件的立案信息、分案信息、开庭信息、审理信息、鉴定评估信息、结案信息。

(2)案件流程:

从案件立案到归档阶段,展示各流程节点公开情况。

(3)当事人信息:

根据诉讼地位区分,显示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







材料转接



图10


图11


图12








电子送达



律师在线收取电子文书:

图13


图14







提起上诉



一审案件审结后,律师在此向法院提交代理案件的上诉请求和上诉材料。

律师可查看本人提交的上诉申请进展情况。

法官在内网综合管理端审查,可接收上诉请求。对于审核通过接收的上诉申请和材料信息,自动进入卷宗电子化处理。法官上报案件后,二审法院在上诉管理中接收电子卷宗,做立案审查。


图15


图16


图17







诉讼保全


申请立案后,保证利害关系人不致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失等,在此对本人代理案件,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

也可对已提出诉讼保全的申请进行修改、撤销或查看。


图18


图19


图20







延期开庭



律师通过此栏目查看代理案件的开庭信息。也可以申请延期开庭;律师可查看本人延期开庭申请的审查进展情况;法官对律师的延期申请,给出回复。同意延期的,法官另行排期,排期结果将通知代理律师。


图21


图22








调查令



律师可在此向承办法官申请个人代理的在办案件调查令。申请前确认填报个人及事务所的信息。

律师可查看本人申请调查令进展情况,对于法官审核通过,已引入调查令的,支持在线查看及下载打印。


图23


图24


图25







网上阅卷



对于已经归档的案件,提供网上阅卷申请,经审核通过后通过本功能在线查阅电子卷宗。

查看本人提交阅卷申请的进展情况,对于已审核通过的,可在线查看电子卷宗。


图26


图27


图28







预约法官



图29


图30


图31







证据交换



双方当事人在立案时,均签字同意通过电子文本的方式交换证据,且都确认手机号码或电子邮件地址的,则可通过本服务项目上传证据材料。


系统提供双方当事人,提交证据材料功能。在证据交换阶段,承办法官审查后,认为证据可以交换的,在系统中确认证据交换。

双方当事人提交证据材料后,法官会在内网综合处理平台对证据交换过程中每组举证、质证内容进行核查,确认争议焦点,组织双方当事人的证据相互交换。对方当事人可对举证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进行确认,并提交质证材料。


系统将自动发送短信通知双方当事人登录平台,查看交换的证据材料;当事人查看或下载证据材料后,可将质证意见通过本平台提交给承办法官。


图32


图33







投诉建议



律师可在此向法院提交本人代理已结案件的投诉意见。申请前需完善投诉人信息和填写投诉内容。

法官可查看代理律师的投诉意见,并给予回复。律师也可查看本人提交投诉的回复处理情况。


图34


图35


图36








法律法规



扫描下方二维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









设置



图37








成都地区律师账号说明


     

成都律师前期注册账号可以在新版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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