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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他们荣获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四川高院 2023-08-26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授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等200个集体“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授予刘海东等259名同志“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称号。



四川法院获奖情况如何?

快跟着小编来看看吧!


全国法院先进集体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


  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


  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法院羊木人民法庭


  大英县人民法院蓬莱人民法庭


  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


  德格县人民法院玉隆人民法庭




全国法院先进个人






王士雨  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观音人民法庭副庭长


  王正胜  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处处长


  田冬梅(女)  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三庭副庭长


  付振堂  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机关党委副书记


  向波   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


  李春霞(女)  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李荣晟(土家族)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副大队长


  张莹莹(女)  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审判员


  周庆丰(羌族)  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高宁  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蒋映凯  普格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曾造贵  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二级主任科员



  表彰决定指出,近年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和广大干警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重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激励队伍,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授予200个集体“全国法院先进集体”、259名同志“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今后工作中作出新的更大成绩。


  最高人民法院号召,各级人民法院和广大干警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攻坚克难、扎实苦干,努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来源: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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