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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刘贵祥专委一行到成都调研指导四川法院金融审判工作





6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到成都调研指导四川法院金融审判工作。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林文学、副庭长周伦军及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相关同志参加调研。座谈会由四川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学锋主持。






四川高院民二庭负责人对近年来四川法院金融审判工作的基本情况、落实金融审判工作理念、防范金融风险的对策等情况作了汇报。成都中院、德阳中院、遂宁中院、南充中院、成都高新区法院、乐山市中区法院、自贡沿滩区法院、中江县法院等18家中、基层法院的负责同志,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强化民商事审判能动作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主题作了交流汇报。随后,调研组与参会人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交流。


刘贵祥专委在总结讲话中,对近年来四川法院金融审判工作表示肯定,他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四川三级法院坚持党对人民法院的领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推动实践,充分发挥金融审判的职能作用,服务党和国家经济发展大局,特别是在维护金融秩序、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及时总结金融审判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在思考中提炼、在实践中探索,积极化解金融纠纷,金融审判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刘贵祥专委强调


党中央决定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人民法院要通过调研发现真情况、解决真问题。四川三级法院要强化能动司法的理念,主动延伸金融审判职能,与金融监管部门建立、完善协同机制,紧紧围绕“抓前端、治未病”,充分发挥金融审判功能作用,服务党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高质量发展。四川三级法院要在统一裁判尺度下工夫,明确纠纷化解路径,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权威,推动当事人建立合理预期,实现纠纷源头化解。四川三级法院要善于总结金融审判中的规律、特点,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并向上级法院反映,要尽快把握金融衍生品纠纷、票据纠纷的规律特点,深度研究,及时回应社会对司法的期待。



成都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杨诚,党组成员、副院长龚成参加座谈。



成都中院融媒体工作室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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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29期>

编辑丨李丽莎
校审丨张子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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