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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丨安心消费 蓉法护航




随着全社会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的持续觉醒,消费者维权案件数量逐年上升。维权类型涉及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既有传统商品买卖合同纠纷,又有健身医美等新型服务合同纠纷;既有汽车等大宗消费品引发的纠纷,又有一餐一饭等日常消费引发的纠纷;既有线下交易纠纷,又有线上交易纠纷。全面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司法为民的应有之义。


时逢「315」

成都法院围绕

“安心消费、司法护航”目标

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3.15成都法院 在路上WorldConsumer Rights Day

3月15日,由成都中院协办的成都市2023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在春熙路步行街举行,成都中院二级高级法官谷金霞出席活动,并介绍了全市法院保护消费者权益相关工作。


活动现场,成都中院设置专门展台,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工作人员热情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和生活中遇见的维权困扰,引导广大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和维权意识。


成都法院

保护消费者权益相关工作

1

认真履行审判职责

对消费者维权案件繁简分流——简案快办,缩减消费者维权成本、周期;难案精办,抓取典型,形成示范效果。审结的王某与某医疗美容公司医疗纠纷案等10余案例获评四川法院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1名法官被评为四川省“2021消费维权年度人物”。同时积极探索消费领域公益诉讼,成都中院2021年审结全省首例由省消委会提起涉知识产权领域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2

积极延伸司法职能

依托新媒体宣传、开展专题讲座、发布典型案例、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加强消费维权法治宣传,引导消费者合法维权,促进经营者诚信经营。近年来,为全省消委消费维权技能理论与实务培训班开展专题授课;参加“法官来了”专题节目、连线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直播间,解读法律知识,指导消费者维权;发布全市“消费纠纷”典型案例,通过以案析法向商家宣传违法后果,减少违法行为。

3

全面加强诉调对接

对消费者纠纷案件采取“调解在前,诉讼在后”的运作方式,完善司法调解、消委会调解、工商联合会调解、专家调解等联动工作体系,推动矛盾纠纷从终端裁决向前端化解。


3月15日全国首个消费者权益保护“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在成都市金牛区产法融合创新实验基地揭牌!


01 运行机制>>>

成都市金牛区消费者权益保护“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系金牛法院打造的“1+1+3+N”全新解纷模式,即:

  • 依托于1个“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庭”,设立1个“消费者权益保护‘一站式’多元解纷平台”(平台包含1个“消费者权益保护‘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以及在金牛区市场监管局及其下属基层所设立的14个“多元解纷工作站”)

  • 在“成都蓉北商圈”“金牛坝-茶店子商圈”及“凤凰山-商贸城商圈”设立3个“法官问诊室”

  • 并在全区设立N个巡回法庭


在这一机制下,将建成以“一站式”为原则,以“集约、集成、融合、共治”为抓手,以“分流调处、分层递进、衔接配合”为基本框架的消费者纠纷解决体系,最大程度为当事人提供便利,畅通各个程序之间的对接,减少繁琐流程,为高效化解消费者纠纷提供保障,切实提高消费者司法获得感。



02

法官问诊室>>>

消费者权益保护“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下设立的第一个法官问诊室位于茶店子片区的新金牛公园,叫做「有“李”讲理法官问诊室」,名称来源是因为问诊室的两位法官分别叫作李果、李健,名字里都有一个“李”,希望消费路上有李法官为群众讲道理。





武侯法院>>>



武侯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将“老油”添加到火锅锅底中销售,并多次循环回收的成都某串串香老板秦某、员工牟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至一年六个月,适用缓刑,并处罚金97200元。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人武侯检察与经营者秦某就惩罚性赔偿达成调解,秦某将在协议生效后支付三倍惩罚性赔偿金145800元。




崇州法院>>>



3月14日,崇州法院在大化社区开展“送法进基层”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方式,向群众宣传消费维权知识。




大邑法院>>>



3月14日,大邑法院深入社区、厂区举办“坝坝讲座”,零距离向消费者进行普法宣传,引导消费者树立健康、科学、理性的消费理念,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和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为构建诚信、安全的消费环境奠定良好的基础。




青白江法院>>>



3月15日,青白江法院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司法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13家单位在青白江万达广场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活动。




邛崃法院>>>



3月15日,邛崃法院萤火虫法治宣讲团的青年法官们在五彩广场开展法治宣传活动,通过派发宣传资料、回应消费者问题咨询等方式,用司法公平守护消费者安心消费。




都江堰法院>>>



3月15日,都江堰法院采用“线上+线下”同步发力形式,创新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发布《都小法普法课堂》微视频讲解网购维权法律知识,并在百伦广场购物中心向群众宣讲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法律知识,帮助提高法治意识和维权能力。




高新法院>>>



3月15日,高新法院在环球中心“全生命周期楼宇企业法律服务中心”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普法宣传活动。现场通过摆放宣传版面、发放宣传彩页、全生命周期楼宇企业法律服务中心定点派员咨询等多种形式,耐心为公众解疑答惑。




天府新区法院>>>



3月15日,天府新区法院前往四川天府新区职业学校开展“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法治宣传活动,围绕节点的由来、消费者享有的九大法律权利、常见的校园消费维权情形、消费维权救济途径以及诉讼案件基本流程等内容,为现场师生带去精彩的宣讲。




金堂法院>>>



3月15日,金堂法院参加金堂县“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现场宣传活动。围绕“改善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助力经济发展”主题,组织干警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题法治宣传。




新都法院>>>



3月15日,新都法院联合新都区司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前往桂湖街道安全社区文化广场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普法宣传活动。




郫都法院>>>



3月15日,郫都法院组建党员志愿先锋队到沙西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通过深度走访商户、现场发放宣传手册、接受法律咨询等方式开展以“提升维权意识促进诚信消费”为主题的第41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以提高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更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青羊法院>>>



3月15日,青羊法院在天府广场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普法宣传活动。设立宣传咨询服务台,结合真实案例深入浅出地为来往群众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为群众普及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锦江法院>>>



3月15日,锦江法院与区市场监管局锦官驿市场监管所、区司法局锦官驿司法所、锦官驿街道水井坊社区共同开展以“维护合法权益,提振消费信心”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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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成都中院融媒体工作室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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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43期>

供稿丨民一庭、各基层法院

编辑丨李丽莎

校审丨张子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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