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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有医德 患有“病德”

浪花一朵朵 淋床医学 2023-11-22

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不仅需医生讲“医德”,患者也应当具有“病德”。
所谓“病德”,就是患者及其家属在对待疾病问题和就医时所应具有的道德。


古人在强调“医德”的同时,早已意识到了“病德”的重要性。
明代医生龚廷贤在《病家十要》中,列举了患者应具备的十种道德要求,包括择明医、肯服药、宜早治、绝空房、戒恼怒、息妄想、节饮食、慎起居、莫信邪、勿惜费。
春秋战国时期,扁鹊则在其《六不治》中提出,“人之所病,疾病多;而医之所病,病道少。故病有六不治:骄恣不论于理,一不治也;轻身重财,二不治也;衣食不能适,三不治也;阴阳并,臧气不定,四不治也;形赢不能服药,五不治也;信巫不信医,六不治也;有此一者,则重难治也”。
现在不少患者,在医疗过程中,只强调医者应如何待己,却忽视了自己应如何对待医者,缺乏基本的“病德”。

其一,缺乏正确对待疾病的科学态度。
现代医学仍有许多无法治愈的疾病,面对一些绝症、杂症以及急危重症,医者即使精心救治也无力回天。
但部分患者往往将医疗作用理想化,将无法治愈的责任强加给医者。
同时,对某些医治过程中难以避免的副作用和损伤,部分患者由于缺乏医学知识,不问情由就对医者妄加埋怨,甚至恶言相向或暴力伤医。

其二,缺乏良好的就医行为。
患者及其家属应当尊重医者,这既包括尊重医者的人格、劳动,也包括尊重医生的医嘱、遵守医院的院纪院规等。
患者求医后不遵医嘱的现象时有发生,部分患者甚至将自己不遵医嘱而导致的不良后果归责于医生,打骂医务人员,造成医患冲突。

其三,缺乏对医务人员信任、理解的正常心态。
当前,部分患者或家属总是抱着怀疑的心态看待医者的检查和治疗,如怀疑医者过度医疗、救治不及时、故意推诿等。
同时也有部分患者或家属,为达到自己非正当的利益或期望,借故闹事。
这类心态势必进一步加剧医患之间的不信任。


因此,我们在强调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道德素养的同时,也应当加强对患者、公众的健康道德教育,提高患者和公众对疾病和医学的认知水平,树立正确的就医态度,养成良好的就医行为。
只有医者与患者彼此尊重、相互信任、密切协作、同舟共济,才能最终战胜病魔,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来源:中国家庭报
作者:广东省医学伦理学研究中心主任、中华医学会医学伦理学分会候任主任委员 刘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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