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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出事了!游客开窗投食被动物园黑熊咬伤,动物侵权谁之过?

2017-08-21 问津学术
打开车窗投食,没想到不远处的一只黑熊突然站起,使劲拍打车窗,试图钻进车内。近日,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再次发生自驾游客在猛兽区擅自开窗事件。因为车窗有防夹手功能,黑熊扒下车窗时,坐在驾驶位的这名男性游客,几乎整体身体都暴露在黑熊的视野内,他的左臂顿时被黑熊死死咬住,鲜血直流。


车窗打开刹那,黑熊一口咬住左臂。陈先生供图  


原本朋友想帮陈先生拍摄下喂食的一幕,没想到意外拍下黑熊袭击他的全过程。


想起与黑熊面对面时,彼此间的距离只有十几厘米远,黑熊张着大嘴咆哮,之后便重重地咬向了自己的左臂 …… 一闭上眼,这惊悚的场景就会在陈先生脑海中不断浮现,无法消散。巧的是,这一幕被同车的朋友意外拍了下来。


被熊咬过的伤口。 陈先生供图


8月18日那天,天气有些闷热,一场大雨即将来临。当天一大早,陈先生和朋友驾车来到八达岭野生动物园游玩。对于这个曾经身处舆论漩涡的动物园,陈先生并不陌生,因为他以前就来过,对这里的印象也十分不错。排队买票、在承诺书上签字、验票通过、进入园区,一切都按照园方的要求和流程进行。


开车经过东北虎区,前面就是休闲区,很多游客都下了车,争相购买一些小饼干准备投喂动物。陈先生也买了一包,之后,他们继续前行来到了马来熊园。


" 很多熊围着汽车要吃的。两头熊看到我们的车就朝着车走过来。" 虽然入园前,工作人员叮嘱过猛兽区禁止开窗,但看到别人投喂也没什么事,陈先生就把车窗打开了一条小缝,往外扔食物。这时,一只熊叼起食物就在一旁开吃了,另一只熊立即围了过来,并扒着车窗试图把头伸进车内。


" 当时我和一旁拍照的朋友都吓懵了。" 情急之下,陈先生用手使劲去扣玻璃升降按钮。谁知,车辆自带的防夹手功能反倒帮助了黑熊,受到阻力后,车窗玻璃不升反降,陈先生所坐的驾驶位一侧,整个车窗都向黑熊敞开了!


还寄希望于玻璃升降按钮,可按了几次都毫无反应,突然就在一瞬间,黑熊一口咬住陈先生的左臂," 一阵剧痛啊,我本能地挣脱,猛踩油门往前开,从后视镜里我看到,熊被挣脱后疯狂地追赶拍打撕咬车。"


擅开车窗有错 但园方反应受质疑


终于摆脱了黑熊的追击,陈先生停下车,紧闭车窗,等待工作人员的到来。不一会儿,一辆吉普车驶来。陈先生将刚才自己的经历告诉了对方,向他们求助,但让他意外的是,他等到的是 " 各种教育 "。



" 我承认擅自开窗确实有错,但是,当时我忍着痛和恐惧,恳求工作人员告诉我该怎么办,他们就说了句自己去医院,听到这话,我心都凉了。" 想到门票上印有求助电话,陈先生尝试着打了过去,一位女士接的。工作人员同样以教育的语气对他进行了批评,随后表示可到游客中心进行简单包扎处理,并要自己拨打保险公司电话。由于动物园里都是弯曲的山路,驶出只能按照游览路线,陈先生忍着疼痛,将车开到了游客中心。


被野生动物咬伤,对伤口仅仅做消毒处理,这让陈先生万分担心。他说,他当时再次向园方求助,工作人员告知他不清楚附近哪家医院可以接诊动物咬伤患者,可到延庆医院去试试。思来想去,陈先生和朋友决定赶紧回到市区的医院治疗,两人不敢再耽搁,迅速往市里赶,到达市区时已经是晚上了。第二天,陈先生辗转了多家医院,医生们都表示没有遇到过被熊咬伤的临床案例,先为陈先生注射了狂犬疫苗和破伤风针。


园方回应:正密切关注伤者伤情


陈先生向记者表示,自己擅自开窗的行为确实不对,而且他希望以这段惨痛经历提醒其他游客,一定要遵守规矩。但是,对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工作人员的态度和园区对游客的保护措施,他并不满意。他说,工作人员只知道责备他,在出现意外情况时,园区不能第一时间提供帮助。


让陈先生稍感欣慰的是,在休息的这几天里,八达岭野生动物园的郭经理与他取得联系,表示关心,并给他提供一些治疗方案和建议。目前,陈先生还在家中养伤。


昨晚,记者联系到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负责人郭经理。郭经理说,这件事的发生是因为游客没有遵守规定造成的,教训十分惨痛。" 入园前、买饼干时,甚至连饼干的包装袋上都有安全提示,园内的显著位置都有猛兽区禁止开窗投喂的警示标牌。按照我们的规定,这些食物只有在非猛兽区才能投喂。"


郭经理说,事后监控录像显示,陈先生的车遭遇黑熊袭击后,园区内的工作车两次驱赶,帮着把黑熊驱走了。现在正值暑期,游客众多,工作人员情急之下可能在说话态度上有些问题,他们也是真心不想游客受到伤害。至于被指欠缺应急救援措施,郭经理说,园方有相应的应急预案,工作人员的操作也符合预案程序。目前,他们也在密切关注着陈先生的伤情。




在动物园被咬伤如何索赔


当你遇到动物伤人事件时,在于对方协商赔偿事宜时往往会有一种不知从何下手的感觉,这是因为你对相关法律规定不熟悉导致的,关于动物伤人赔偿谈不拢的,建议可以找律师来谈。


如果你遇到动物园动物咬伤人事件,在索赔之前应该分清双方的责任。


最近经常在新闻中看到,在某某野生动物园被野生动物伤害的事件发生,那么,在跟野生动物园的经营方进行协商的时候,不知道该如何下手,不知道该如何维权,这是因为大众对相关法律规定不了解导致的,其实在维权的时候,首先要对法律做出相关的了解,最好是咨询专业律师。在此华律网小编根据相关法律向大家解答一下动物园动物咬伤他人,可以依据哪些法律法规来索赔?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81条规定:“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分清双方责任需要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1第一,如何认定动物园尽到了其管理职责?


动物园的管理职责,可以理解为对动物的看管义务。动物园应当考虑动物的特点和动物的利用目的等因素,采取一般社会观念所要求的措施,以防免动物危险。具体而言,动物园管理职责的认定要坚持个案认定的原则,具体考虑如下因素综合认定,包括:动物的种类、特性、先前表现、活动场所、受害人的特点和其他情况。


2第二,受害人的过错是否导致动物园责任的减轻或者免除?


从受害人利益和动物园利益平衡的角度考虑,应当认为,受害人具有故意或过失(包括轻过失)都可以减轻或免除动物园的责任。因为动物园的动物致害责任毕竟属于过错责任,而《侵权责任法》第26条和第27条关于过失相抵规则的规定是可以适用于所有过错责任案件的。不过,考虑到受害人与动物园利益的平衡,法院在减轻责任时会持谨慎的态度。


弄清双方的责任后,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索赔:

1、双方协商。动物致人伤害行为发生后,受害人可以和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进行协商,达成赔偿协议。双方对协议自愿履行后,受害人索赔权利得以实现。


2、请求有关部门调解。双方可以选择在律师、人民调解委员会、村委会、居民委员会以及乡、镇人民政府、派出所主持下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的,受害人权利得以实现。


3、民事诉讼。双方达成不了协议或协议后对方不履行,受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诉讼,诉讼的话我们建议可以事前咨询动物园动物伤人专业的律师。


悲剧时有发生,

动物园的责任究竟有多少?

也许下面的案例能给我们一些启发:

1、2014年10月18日下午,9岁男孩小乐(化名)随姥爷到河南平顶山市河滨公园内的动物园游玩,结果被动物园内喂养的黑熊咬断右臂。有目击者称,事发时男孩自行翻越护栏,在熊舍前喂食黑熊时,黑熊通过破损的防护网咬住男孩右臂,并咬断。


2、2012年2月,4岁男童谢洋洋(化名)在上海动物园游玩过程中,从围栏空隙钻入,靠近笼舍为猴子喂食,导致右手中指被猴子咬伤致残。



案例中谢洋洋案法官认为,洋洋受伤的直接原因是违反相关游园规定,擅自穿越防护栏,而谢洋洋父母在明显警示标识下,仍忽视危险警示和看护,是存在监管过失的。同时,动物园金属栏杆间距为15厘米左右,10周岁以下的瘦小儿童可以从空隙钻入,因此动物园也存在一定过错,需负次要责任,承担40%的赔偿金额,总计3万余元。


而在小乐被黑熊咬断右臂一案中,景区赔偿数额更大。审理该案的颍上县人民法认为,关黑熊的菱形钢丝防护网网孔对角线长约7cm,成人手能伸进,未成年人胳膊可任意进出,存在安全隐患,且管理缺失。虽然栅栏设有“动物伤人,请勿靠近”警示标识,姑姑肖某带其游玩,未尽监护职责,也应承担一定责任,但最终判定景区承担60%过错责任,所属旅游公司赔偿兵兵经济损失61.33万余元。


不知道这些年,一次次的动物伤人事件之后,动物园有没有一步步加强安全管理?游客们在进入动物园之前有没有仔细了解过这些案例,从而提高警惕?悲剧发生之后的追责只能给被伤害者带来些许安慰,而如何更好的避免悲剧才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认真思考的问题。


正义君普法


对于动物致人损害的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


第十章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第七十八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七十九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条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一条 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八十二条 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三条 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八十四条 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害他人生活。


来源 |  北京晚报 法邦网 正义网及正义网微信公众号!

本期编辑 | 骆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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