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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人拿自己当“肉盾”!


2024年6月15日,沪蓉高速湖北汉川段。一辆灰色小车突发故障停在了快车道,然而驾驶人并未按规定摆放三角警告牌,而是手持警告牌站在车后30米处。车上乘客下车后也未转移至护栏外,而是站在车旁。几分钟后,驾驶人又在车后10米处放了一个灭火器,随后把警告牌靠在了灭火器上……幸亏一辆施救车经过此处,赶紧在后方设置警戒区域,并帮其将车推到应急车道,及时化解了险情。交警赶到现场后,对驾驶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告知其预防二次事故的正确应对方式,并依法对其未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的行为处200元罚款,驾驶证记3分。

在高速上发生车辆故障或交通事故,应立即“车靠边 人撤离 即报警”。即在车辆可以移动的情况下,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迅速将车辆转移到应急车道,在车后150米(夜间或雨雪雾等恶劣天气加大到200米)处设置三角警告标志,所有人员撤离到护栏外并报警。如果车辆无法移动,则从设置警告牌开始按上述操作迅速处置!


(来源: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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