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翅计划” 返家乡大学生暑期实践心得(二)丨于都县人民检察院
这个夏天,有这么一批青春洋溢,充满朝气的大学生来到了于都检察院,满怀憧憬开展了实习生活。
这段时间里
他们有哪些独特的体会?
一起来看看吧...
NO.1
在控申部门实习的日子里,让我体会到司法办案既有力度也有温度,控申部门的司法救助工作向人民群众传递了司法的温情,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深入实地走访调查,从物质上、心理上多方面发挥扶危济困的作用,切实让我感受到了检察机关的公平正义和司法温暖。
NO.2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通过本次实习,我对检察院这一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和其所独立行使的检察权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在具体工作中,我将理论联系实际,巩固和深入理解了所学法律知识,例如,公诉程序、受案流程、检委会的工作制度等。此外,此次实习还使我有了更明晰的职业生涯规划,为我走法律之路增添了信心,更加坚定自我努力方向。同时,我还意识到自己学有不足,需要在今后的学习中不断积累专业知识,寻求自我提升。
NO.3不知不觉已经在于都县人民检察院实习了一个多月,在这里的学习和感悟,是在学校里所不能获取的。
虽然在这里实习的一个多月里,我从为人处世到工作业务的各方面都受益良多,但获益的同时也有一些遗憾。因为实习期较短的缘故,各位检察干警在工作上也十分照顾我,许多关于案件的实践操作方面的工作没有分配给我,不能更深一步的着手处理并更进一些案件的具体细节。很多工作都没有参与到,所以在后面的实习过程中希望可以够弥补遗憾。
此次实习不仅是把理论运用于实践,而且是积累工作经验,为以后的就业打好基础。此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运作有所了解,也对专业技能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更加坚定了我要在法律这条路上继续走下去的信心。
NO.4实习期间最令我感触的还是几个关于未成年青少年犯罪的案子,他们大都不过十六七岁,或因为打架,或因为盗窃而被公安移送检察院审查逮捕,他们之间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因为各种原因已经辍学,和家里人的关系也比较不太好。检察院在未检工作中体现了更多的耐心和严谨,公安提供了社会调查报告,之后检察院也会在询问嫌疑人后做社会调查报告,最后还需要要求社会工作组织的律师与检察院一起给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家长做帮教,这些都体现出国家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也表现出我国未成年人普法教育的急迫性。
夏天明媚而张扬,这个夏天已经快要过去,但我们还有很多个夏天会来到。
祝福每个实习生前程似锦,一起做“正义之光”。
来源:于都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谢安琪
监制:谢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