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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C仲裁报告| 仲裁案件当事人数据

ICC ICC国际商会 2022-03-20

截止2018年底,国际商会仲裁院正在处理未决案件共1603件,自1923年仲裁院成立以来,登记在册的案件达24180件。

当事人:

在2018年涉及的2282方当事人中,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比例分别为46%和54%。国际商会仲裁院受理的案件中有诸多案件涉及第三方当事人(33%),其中大部分案件涉及多方被申请人(57%),而涉及多方申请人的案件为26%。在涉及多方当事人的案件中,绝大部分涉及3至5个当事方(占多方当事人案件的85%),甚至有些案件涉及多达15个当事方。

当事人所在地


2018年的申请人来自全球135个国家和独立的领土。

非洲

来自非洲撒哈拉以南地区的当事人达122个,其中来自南非和尼日利亚的当事人最多(分别为17和13个),加纳以11个当事方紧跟其后。

与2017年的当事人数量相比,来自北非的数量增长了9%,其中一半来自阿尔及利亚和埃及。

美洲

2018年美洲国家的当事人数量约占全球ICC仲裁当事人数量的25%。

美国以210个当事人的数量保持第一,其当事人数量占全球当事人总数的9.2%。

巴西是拉丁美洲最具有代表性的国家(占拉丁美洲当事人总数的35%),其以117个当事人的数量成为了国际商会仲裁当事人数量中的第三位,紧跟美国(210个当事人)和法国(139个当事人)。


亚太地区在2018年,中亚和西亚的当事人数量显著增加(增长率为25%)。其中沙特阿拉伯、阿联酋和新加坡的当事人数量增长尤为明显。同时,这也是第一次有来自东帝汶的当事人以申请人的身份参加国际商会的仲裁案件。中国(包括香港)、印度、沙特阿拉伯、土耳其、韩国和阿联酋均在国际商会仲裁的十五个最具有代表性的国家之列。在2018年,大约有44%的国际商会仲裁案件涉及亚太地区当事人。根据“一带一路”倡议框架下的已规划或正实施的建设工程项目的数量,国际商会预计未来几年亚太地区的仲裁数量所占比例仍会上升。欧洲北欧和西欧的仲裁当事人数量仅占全球当事人总数的30%多。德国、法国和西班牙仍处该地区仲裁当事人数量的领先地位,法国、西班牙和德国分别有139个、110个和95个当事人参与了仲裁案件,意大利、英国、荷兰和瑞士与往年一样紧随其后。国际商会仲裁院在2018年处理的仲裁案件中,16%的仲裁案件涉及中欧和东欧的当事人,土耳其以62个当事人的数量成为该地区最具代表性的国家。

国际仲裁案件 vs 国内仲裁案件纠纷当事人位于同一地区的案件数仍然占总案件数的40%,而纠纷当事人是同国籍的案件数占25%,即纠纷当事人是同国籍的案件有212起。这一数据表明国际商会仲裁院以处理涉及不同的文化和法律传统的能力和经验而闻名,同时也说明选择国际商会仲裁院解决国内争端仍然是具有吸引力的办法。在2018年,拉丁美洲地区的国内案件所占比例约为四分之一,为55起,其中有26起案件发生在巴西。圣保罗案件管理办公室主要管理当事人均为巴西籍的案件,自2017年底成立以来已收到超过40份案件受理申请。


国家和国有企业在过去五年中,国际商会仲裁院受理的涉及国家或国有企业为当事人的案件数量增加了50%。2017年到2018年期间,仲裁院仲裁的案件中约15%的案件涉及一个或多个国家或国有企业,他们分别来自世界各地的43个国家和100个国有企业。


投资者-东道国争端在2018年,根据双边投资协定(BIT)提起的仲裁有两起。第一起仲裁案件是由一位欧洲投资者向一个拉美国家提起的,第二起仲裁案件是基于欧洲国家间的双边投资协定提起的。自1996年第一例基于双边投资协定而提出的仲裁案件起,国际商会已受理了40起根据双边投资协定提起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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