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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天津高院副院长的天津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张健被查

政事儿 法者心声 2022-12-05

来源:政事儿


5月14日晚,据天津市纪委监委消息: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区长(正局级),天津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滨海新区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张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官方简历,张健生于1965年7月,早期曾在甘肃酒泉地委宣传部工作,1991年跨省调整,调至天津市大港区委组织部,后任太平镇镇长、镇党委书记等职。


2001年,张健任大港区委政法委副书记,2004年任大港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2006年任该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10年1月,张健调任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同年11月出任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并继续兼任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2011年,张健调任天津市公安局副局长、政治部主任,2013年卸任政治部主任职务,任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党委书记。


2018年,张健任滨海新区副区长,明确为正局级,继续担任天津市公安局副局长,并兼任滨海新区公安局局长,至今年4月被免职。


近期,天津政法系统多人落马。仅在今年4月,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原党委书记蔡培林,武清区人民法院原院长张林才,津南区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孙宝顺先后被查。


其中,蔡培林曾任天津市监狱管理局政委,2014年任天津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与张健在同一个班子中共事,2018年接替张健任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党委书记,今年4月被免职。


“政事儿”注意到,今年3月,天津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全面启动。根据中央统一部署,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央第二督导组进驻天津开展督导检查。3月31日,中央第二督导组组长张志军与天津市委书记、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组长李鸿忠见面,传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与党中央决策部署,通报督导任务与安排,并在随后召开的天津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情况汇报会上提出督导意见。


张志军强调,查纠整改是教育整顿动真碰硬、触及要害、务求实效的中心环节,问题查纠深不深入、整改彻不彻底,直接决定着教育整顿的成效。中央督导组在这个重要时间节点进驻,就是要抓住关键环节开展督导。天津市要对标对表党中央决策部署,从宏观上明确目标、找准方向、把好节奏、有序推进。做好教育整顿督导工作是督导组和天津市委共同的政治责任。督导组将与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密切配合、整体联动、形成合力,通过共同努力,切实把总书记的重要指示要求领会好、贯彻好,把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落实好、执行好,推动教育整顿持续深入、取得实效。


李鸿忠表示,这次中央督导是对天津教育整顿工作的全面检验,也是对天津执行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与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政治检验。天津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扛起地方党委政治责任,以接受中央督导作为接受监督、查找问题、纵深推进教育整顿的重要机遇,与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结合起来,与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发扬自我革命精神,推动教育整顿走深走实;要从筑牢政治之魂抓起,严格按照政治整肃、纪律整饬、作风整顿、能力整训的工作要求,抓实查纠整改环节,刀刃向内、动真碰硬,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确保政法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要全力支持配合督导工作,对中央督导组发现反馈的问题与整改意见,严肃对待、照单全收,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持续彻底整改,对中央督导组移交的线索,严格时限、深挖彻查;要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落实“解民忧、护民利、保民安、顺民意、纾民困、暖民心”务实举措,激励干事担当,全面提升战斗力,切实履行好首都政治“护城河”的神圣使命。


张健简历


张健,男,汉族,1965年7月生,天津市人,1988年6月参加工作,1988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


1988.06—1991.04甘肃酒泉地委宣传部科员;


1991.04—1993.09天津市大港区委组织部科员;


1993.09—1996.04天津市大港区委组织部组织科副科长、科长;


1996.04—1996.09天津市大港区委组织部干部科科长;


1996.09—1996.12天津市大港区太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1996.12—1998.12天津市大港区太平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1998.12—2001.12天津市大港区太平镇党委书记;(1998.09—2001.07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班法学理论专业学习)


2001.12—2004.03天津市大港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2004.03—2006.01天津市大港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2006.01—2010.01天津市大港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10.01—2010.11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2010.11—2011.01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2011.01—2013.12天津市公安局党委常委、副局长、政治部主任;


2013.12—2014.08天津市公安局党委常委、副局长,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党委书记;


2014.08—2018.08天津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党委书记;


2018.08—2021.04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正局级),天津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滨海新区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21.04被免职。


2021年5月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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