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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县长被上访户刺伤,官方通报:嫌犯因拆迁补偿纠纷曾多次上访

法者心声 2022-12-05


5月31日,山西芮城县网信办发文回应芮城县副县长姚康宁被刺伤一事。嫌疑人黄某海因对家庭补偿财产分割协议确定的被拆迁人不服,从2013年起多次进京非正常上访。2017年3月,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黄某海有期徒刑1年半。刑满释放后,他为泄私愤,将家庭矛盾和积怨转嫁到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攻击上,对时任住建局长的姚康宁实施行凶伤害。

据官方简历,姚康宁1964年12月生,山西芮城人,大学学历,此前一直在芮城县任职,2016年8月任副县长。其工作分工为协助县长负责市场监管、自然资源、民政优抚、退役军人和人民武装等方面的工作。

姚康宁(资料图)

据芮城县政府此前通报,5月25日晚,芮城县华茂小区发生行凶刺伤案,5月30日上午10时许在运城某商场将嫌疑人黄某海抓捕归案,当场缴获刀具一把,此案成功告破。


经审讯,嫌疑人黄某海对其持刀刺伤芮城县副县长姚康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悉,嫌疑人黄某海,男,56岁,系芮城县无业人员。

经查明,嫌疑人黄某海父母早年离异,黄某海随父生活。2008年在县城建设拆迁中,其母牛某清和共同生活的其他三个儿子的房产属于拆迁范围,由随其母生活的二儿子黄某河作为代表,办理相关拆迁补偿事宜,政府足额补偿到位。牛某清与共同生活的三个儿子在见证人肖某某、张某某(牛某清女婿)见证下,共同签订了家庭补偿财产分割协议,并均签名按印,牛某清和共同生活的三个儿子各得其所。2011年,黄某河因病去世后,不是被拆迁人的嫌疑人黄某海(其随父生活)要求更改被拆迁人,并参与补偿财产分割,两级法院判决均不支持其诉求。


在穷尽政策、法律仍满足不了嫌疑人黄某海要求的情况下,从2013年开始,其先后多次进京赴省非正常上访,且手持横幅、呼喊口号,制造事端,严重扰乱了公共场所秩序和信访秩序,被政法机关依法打击处理过4次。


2017年3月,芮城县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依法判处黄某海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刑满释放后,嫌疑人黄某海为泄私愤,将家庭矛盾和积怨转嫁到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攻击上,遂对时任住建局长姚康宁实施了行凶伤害。
来源:政事儿、芮城县网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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