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谦合 | 我所开展“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新发展及其适用”专题讲座

谦  合

谦谦君子,如切如磋。

谦合:旨在汇众法之所精,合众人之所长,在法律领域上共同研究、探讨,取长补短。八谦愿广邀法律同仁、社会各界朋友们齐聚一堂共探当下我国法律热点、难点问题,共为依法治国贡献律师力量。


五月的傍晚,阳光不燥,微风习习。5月14日晚19时,云南八谦律师事务所邀请到了云南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四川大学法学院博士后张青教授为大家带来题为《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新发展及其适用》专题讲座,来自各事务所同仁、企业大咖、高校老师及八谦律所同仁等近50人参与此次讲座。

讲座伊始,八谦高级合伙人李雷琪律师作为主持人开场致辞,对前来参加讲座的各位同仁、朋友表示热烈欢迎,并为大家介绍了此次讲座的主讲老师以及讲座主题。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严格适用被学界视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维护司法的完美无瑕,并防止违法取证蔓延,祛除冤错案件的隐患,是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预期功效,那如何更好发挥这一功效呢?带着这样的疑问讲座正式开始。

2021 .5.14


讲座上半场,张教授从非法证据排除之目的,即正当法律程序、司法公正与廉洁、吓阻理论:救济引入主题,通过分析我国自1996年以来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发展历程,总结出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以后,我国对待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基本立场、主要排除范围、排除规则程序已经明确;随后重点从因侵犯自愿性的排非(强制性排除)、裁量性排除、瑕疵证据排除三个方面详细介绍了我国现行非法证据排除的具体。

在参加活动人员的意犹未尽中结束了上半场讲座,丰富的精神粮食当然需要搭配精致可口的茶歇锦上添花,小憩后大家元气满满的投入到下半场讲座中。

讲座下半场,张教授向大家分享了我国现行非法证据排除的具体程序,并以2018年《刑事诉讼法》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变化为引,通过图表对应形式,简单明了的对当前我国最新立法动态与立法规范进行了解读,强调虽然2018年《刑事诉讼法》未能充分吸收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的经验成果,但是2021年3月1日试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却对非法证据排除范围、排除的程序做出了新的、更全面的规定,因此,我们重点学习和解读的内容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讲座中,张教授在输出专业知识的同时还不断抛出延伸问题,并围绕我国非法证据排除的实践难题与现场参加活动人员进行深入探讨交流。本次讲座不仅是专业技能培训,更是一次法律职业共同体思维碰撞与实务交流的盛宴,此次讲座干货满满,得到了业内同仁及参与活动的各届人士的一致好评,纷纷表示不虚此行。

法者,治之端也。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律师作为依法治国重要力量中的一员、作为法律的捍卫者、法治的重要维护者、践行者,应“铁肩担道义”,成为维护公平正义的中坚力量。下一步,八谦将进一步创新活动开展形式,邀请更多优质专业老师、律界精英、同仁们共同探讨当前社会法律热点问题、难题,共同为依法治国贡献一份律师力量。

文章编辑\排版:矣银松

文章校稿:许桂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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