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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源 | 2020年司法行政工作呈现五大亮点

青海普法 2022-10-27

政治引领把方向。始终把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放在首位,突出政治建设,搭载各类主题活动,点燃机关党建“引擎”,改进学习,改进作风,改进工作,比干劲、比成效、比奉献,着力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抓好机关党建与各项业务工作同频共振、协调并进。组织干部职工累计学习达34场次,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法治思想及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用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武装头脑,统领思想,指导工作,最大限度激发了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以“党建+”为抓手,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密切结合群众生产、生活需要,深入群众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等各项服务,倾力打造群众满意机关,提升司法行政的社会影响力和满意度。投入1.8万元对党员活动室进行了打造升级,实现“六有”标准建设党员活动阵地。切实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开展党员承诺、在职党员进社区服务、无职党员设岗定责、“一名党员一面旗”、千场党课千人讲等适合机关干部党员发挥作用的载体活动。开展“圆梦微心愿”共驻共建活动,解决共驻共建工作经费一万元,为花园社区、向阳社区12户困难居民添置小家具家电、大米、送慰问金等共达4000余元,各类法治宣传品1000余个,25名党员干部联系帮扶27户农村贫困户每年走访慰问不少于4次,送去慰问品、慰问金等价值近一万元。开展捐款献爱心活动,动员干部职工为红十字会捐款1.51万元,23名党员和两名入党积极缴纳特殊党费1.95万元,扶贫日捐款1.104万元。开展“情系平安·共筑和谐”党建品牌成效显著,打造首个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北山“新生林”共35亩,通过劳动修复社会关系,走好“回归路”;党建引领+企业参与,搭建社会化帮教新载体。
法治建设谱新篇。一是坚持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制度,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每季度定期研究法治建设工作;组织“关键少数”和党员干部带头学习《宪法》《民法典》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内容;组织召开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工作要点》;严格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县委主要领导分别与县人大党组、县政府党组、县政协党组、县委各常委、各乡镇党委书记签订了年度法治建设工作主体责任书。二是加强政府法治建设,对全县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的查询和监督,共审查规范性文件12件;继续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为我县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合同、重要协议的合法性审查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参与行政诉讼案件2件,参与行政调解3起;印发《通知》,全面清理全县行政执法机关对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职权,开展行政执法大轮训工作,举办行政执法培训班两期,全县18个行政单位近400名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343名执法人员取得执法资格;组织13个行政执法部门分管领导和行政执法办案业务骨干共20人召开提升办案质量专题研讨会,着力加强我县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办案能力和水平;申请召开专题常务会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会,就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将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纳入依法治县年度考核。三是全力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法德大舞台”精品普法案例获省州领导好评,得到青海法制报社多次采访报道;“七五”普法顺利通过省州级考核验收;率先全州启动《民法典》宣传活动,印制“口袋书”,图文并茂,加深理解;举办“村级法律明白人”“巾帼法律明白人”培训班;疫情防控期间,通过手机客户端、“流动车+大喇叭”等方式采取线上线下大力宣传,精准施策,全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为门源县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完善机制筑防线。探索“枫桥经验”门源化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在疫情防控处置、安保、冬春维稳等各个时期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通过各类信息平台,及时掌握矛盾纠纷线索,“随手调”作用发挥明显,把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了基层,消除在了萌芽状态,基本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建立完善一台账三清单制度,明确化解责任。全县各级人民调解共排查矛盾纠纷1614次,受理各类纠纷696件,调处成功693件,调处成功率99%。在全州率先打造的多元解纷一站式诉调服务中心成功经验基础上,今年依托“老马调解室”和“365调解室”调解品牌基础上,积极引进社会资源正志法律服务所,加大司法所与法庭、派出所、信访等部门联动机制,在青石嘴镇和东川镇打造公共法律服务站,实现“公调对接+诉调对接+访调对接+三调联动+法律援助+法治宣传+法律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法律服务机构,通过“中心吹哨、部门报到、一站受理、分流办理、及时反馈”的运行模式,为当事人提供咨询解答、诉讼引导、心理疏导、矛盾化解全方位的法律服务,成效显著,为乡村治理体系注入新活力,成为门源县品牌人民调解室的升级版,也是“枫桥经验”门源化的典型实践。至目前,诉调中心接待群众2420人次,受理矛盾纠纷746起,法院交办649起,自行受理97起,其中:劳务工资纠纷 50起,婚姻纠纷173起,其它纠纷515起,总涉案金额2616余万元,调解成功677起,进入司法确认183起,已执行720余万元,正在履行的590余万元。疫情期间,通过微信视频“三不见面”线上调解成功32起经济纠纷;青石嘴和东川两个公共法律服务站自运行以来解答法律咨询近200人次,受理援助案件47件,办理委托收费案件4件,受理矛盾纠纷20件,调处成功20件。固根护本强基础。把基层司法所建设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着力点、全县法治建设的桥头堡,不断改善基层基础,提升工作能力。在巩固深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成果和强化业务指导基础上,将青石嘴司法所和东川司法所作为“枫桥司法所”重点打造试点,在省州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按照“枫桥司法所”创建标准,对办公用房进行了全面改造升级,各项功能室设置齐全,设施设备全面改善,人员配备到位,为“枫桥司法所”命名打好基础。法律服务解民忧。整合资源,着力打造“管理一站式、服务一家人、办事一条龙”的县乡村三级综合性法律服务窗口平台建设,为群众提供家人般的关怀、一站式的服务,达到“服务在身边,满意在心中”的社会效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依托个人律所等社会资源,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机制,运行良好。法律援助中心接待群众来访、来电共1000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65件,受援人数265人,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486.2余万元,免费代写法律文书493份;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17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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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金门源

编辑:青海普法融媒体中心

投稿邮箱:qinghaipufa@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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