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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重大政策立法、典型案例全面梳理(2.17-2.23) | 法宝盘点

【编者按】北大法律信息网每周准时为您奉上过去一周重大政策立法、典型案例及热点案例梳理。带您一起快速回顾近期重大法治事件。点击阅读原文查阅新闻全文。

【来源】北大法律信息网

中央重大政策立法一、两部门印发通知:符合条件的因工作感染新冠肺炎殉职人员应评定为烈士二、退役军人事务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境外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三、中央政法委印发通知:发掘战"疫"典型 激发社会正能量四、中央政法委:进一步发挥基层综治中心和网格员在疫情防控中的作用五、最高法印发加强和规范在线诉讼工作通知 为疫情防控提供坚强有力司法保障六、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七、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八、国家卫健委发文加强医务人员防护工作 实行无惩罚性感染报告制度九、两部门发出通知鼓励康复者捐献血浆 出台捐献恢复期血浆激励制度十、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对一线医务人员保障支持十一、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十二、人社部等5部门:点对点专车专列服务农民工返岗复工十三、人社部等3部门:免、减、缓企业社会保险费支持企业复工和恢复生产十四、财政部加强疫情防控财税政策落实和财政资金监管十五、中央环保督察将对长期未解决投诉展开督察十六、民政部要求加强对因疫情影响造成监护缺失的儿童救助保障工作十七、三部门联合下发通知 严防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十八、七部门开展消费扶贫行动 拓展贫困户增收渠道十九、三部门:高校应逐步建立完善职务科技成果披露制度二十、工信部:支持互联网交通、快递等企业率先复工复产二十一、调整完善评估制度 博物馆发展有了新指南地方重大政策立法一、北京将完善优化小客车调控政策 加大打击租售指标力度二、北京海关出台24条措施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三、广东交警全力做好节后农民工返岗交通安全保障工作四、广东发布餐饮服务业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引五、武汉出台措施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六、河北立法规定:隐瞒疫病史等行为将纳入失信信息七、湖北公检法司机关联合出台意见 四方面着力强化惩治涉疫情犯罪八、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制定服务企业的若干举措 全力支持企业发展九、山西:防疫一线医务人员在职称评审中优先申报、优先参评十、陕西六部门联动建立保护野生动物长效机制十一、贵州高院出台意见: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十二、四川将分区分类推进重点项目复工开工十三、福建:坚决防止因经费问题影响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典型案例、大案、要案一、最高检发布第二批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二、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决定挂牌督办15起野生动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三、孙小果被执行死刑四、首个电商平台起诉售假口罩商家案立案 索赔百万五、深圳首宗防疫物资网络诈骗案公开宣判六、上海判决首例殴打防疫志愿者入刑案 被告人被判有期徒刑


中央重大政策立法


一、两部门印发通知:符合条件的因工作感染新冠肺炎殉职人员应评定为烈士

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联合印发《关于妥善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牺牲人员烈士褒扬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妥善做好因疫情防控牺牲人员烈士褒扬工作,符合烈士评定(批准)条件的人员,应评定(批准)为烈士。

二、退役军人事务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境外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

为传承和弘扬烈士精神,加强境外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经国务院、中央军委同意,退役军人事务部、外交部、财政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联合发布《境外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办法》共二十条,对境外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的总体要求、管理体制机制、保护内容方式、相关责任等作出具体规定。

三、中央政法委印发通知:发掘战"疫"典型 激发社会正能量

中央政法委印发《关于加强对政法系统依法防控疫情、维护安全稳定先进典型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大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加强内容策划、创新形式载体、提升统筹效应,进一步弘扬正气、激励斗志、激发社会正能量,为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中央政法委:进一步发挥基层综治中心和网格员在疫情防控中的作用

中央政法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基层综治中心和网格员作用筑牢疫情防控第一道防线的通知》,对各级党委政法委和乡镇(街道)政法委员统筹协调有关基层力量,共同参与疫情防控提出明确要求。《通知》指出,要充分运用“综治中心+网格化+信息化”体系,服务疫情防控整体工作;着力推动防控力量向社区下沉、向网格延伸。

五、最高法印发加强和规范在线诉讼工作通知 为疫情防控提供坚强有力司法保障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和规范在线诉讼工作的通知》,对全国法院推进在线诉讼作出全面动员、提出明确要求、明确具体规则,指导和规范各级人民法院疫情期间有序开展在线诉讼工作。《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立足审判职能,努力服务和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大局。

六、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

2月17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贯彻党中央关于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分区施策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秩序恢复。

七、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

2月21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就指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推动企事业单位稳步有序复工复产,印发《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指南提出,各单位一要加强员工健康监测;二要做好工作场所防控;三要指导员工个人防护。此外强调,各单位要明确防控责任,做好异常情况处置。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

八、国家卫健委发文加强医务人员防护工作 实行无惩罚性感染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医务人员防护工作,切实保障医务人员身心健康,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医务人员防护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医务人员防护工作,针对当前防护工作中的短板弱项,加强部门间统筹协调,加强医院管理,落实落细防护要求,用好用足现有政策,最大程度减少医务人员感染,切实维护医务人员健康权益。

九、两部门发出通知鼓励康复者捐献血浆 出台捐献恢复期血浆激励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患者救治,保障新冠肺炎恢复期血浆捐献者权益,鼓励新冠肺炎康复者捐献血浆,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康复者捐献恢复期血浆招募动员服务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红十字会、医疗机构和血站要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承担血浆捐献工作任务的医疗机构和血站,应当遵照《新冠肺炎康复者恢复期血浆临床治疗方案(试行第一版)》要求,严格按照临床医师对捐献者的评估意见制订血浆采集计划。

十、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对一线医务人员保障支持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多部门采取多种措施为奋战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的医务人员提供保障支持,关心关爱一线医务人员。国家卫健委人事司副司长段勇在新闻发布会上说,国家卫健委发布了《关于全力做好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从生活、心理、人文、安全、待遇等方面为一线医务人员提供保障支持。

十一、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意见要求紧紧围绕确保教育优先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优化管理体制、完善运行机制、强化结果运用为突破口,不断提高教育督导质量和水平,推动有关部门、地方各级政府、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切实履行教育职责。到2022年,基本建成全面覆盖、运转高效、结果权威、问责有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督导体制机制。

十二、人社部等5部门:点对点专车专列服务农民工返岗复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铁路集团印发《关于做好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对用工集中地区和集中企业“点对点”的农民工专车(专列)运输服务,保障成规模、成批次外出的农民工安全有序返岗复工。通知明确了五个方面具体举措:一是摸清出行需求;二是开展行前服务;三是组织返岗运输;四是做好抵达地交接;五是加强上岗防护保障。

十三、人社部等3部门:免、减、缓企业社会保险费支持企业复工和恢复生产

人社部副部长游钧20日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说,人社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研究制定了《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明确了免、减、缓三项措施。

十四、财政部加强疫情防控财税政策落实和财政资金监管

财政部发布通知,要求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财税政策落实和财政资金监管,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保障经济运行。根据通知,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疫情防控财税政策落实,密切跟踪相关政策措施落地情况,及时反映情况和问题,确保患者、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以及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应享尽享财税支持政策。

十五、中央环保督察将对长期未解决投诉展开督察

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改革完善信访投诉工作机制推进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指导意见》。就《指导意见》,生态环境部办公厅有关负责人指出,解决老百姓信访投诉问题除了借力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外,还将制定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责任清单,确保群众信访投诉的问题立查、立改、见效,避免程序空转、终而不结。

十六、民政部要求加强对因疫情影响造成监护缺失的儿童救助保障工作

民政部办公厅下发通知指出,要加强对因疫情影响造成监护缺失的儿童救助保障工作,指导各地及时将其纳入救助保障范围,对于符合条件的,及时落实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困境儿童保障政策,确保生活兜底保障到位。疫情防控期间符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或其他困境儿童申请条件的,要优化简化审核审批程序或先保后补,做到当月审批,当月发放。

十七、三部门联合下发通知 严防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发生

国家森防指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统筹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狠抓各项责任措施落实,严防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发生。通知要求,要强化应急、林草、公安等部门管理责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加强防灭火物资储备,满足扑救多起火灾需要。各地要加强高科技应用,充分发挥卫星监测和视频监控等森林防火领域已有的各种信息化手段。

十八、七部门开展消费扶贫行动 拓展贫困户增收渠道

国务院扶贫办、中央网信办、教育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和全国工商联发布《关于开展消费扶贫行动的通知》,旨在以消费扶贫行动为抓手,以拓展贫困户增收渠道、稳定脱贫成果为目的,以促进扶贫产品稳定销售为重点,实现城市“菜篮子”“米袋子”有效供给和促进贫困地区扶贫产业健康发展,满足城市居民需求升级和帮助贫困群众持续增收,构建社会扶贫的长效机制。

十九、三部门:高校应逐步建立完善职务科技成果披露制度

为全面提升高校专利质量,强化高价值专利的创造、运用和管理,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科技部联合印发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提出高校应从源头上加强对科技创新成果的管理与服务,逐步建立完善职务科技成果披露制度。文件明确,科研人员应主动、及时向所在高校进行职务科技成果披露。

二十、工信部:支持互联网交通、快递等企业率先复工复产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18日发布《关于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支撑服务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支持互联网交通、物流、快递等生产性服务企业率先复工复产。具体事项包括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全面支持疫情科学防控、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快企业复工复产和强化服务保障三方面。

二十一、调整完善评估制度 博物馆发展有了新指南

《博物馆定级评估办法》《博物馆定级评估标准》及评分细则的修订工作公布。此次修订聚焦博物馆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定级评估的“方向盘”和“导航仪”作用,引领、带动博物馆提升以展示教育、开放服务为核心的发展质量,解决博物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更好地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

地方重大政策立法

一、北京将完善优化小客车调控政策 加大打击租售指标力度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2020年北京市交通综合治理行动计划》。行动计划提出,研究完善优化小客车调控政策;持续加大对租售小客车指标、轻微型货车非法改装和闯禁行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二、北京海关出台24条措施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北京海关发布《关于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帮扶企业复工复产有关措施的公告》,出台24条措施,助力北京重点行业和外贸企业尽快恢复正常生产,促进首都经济稳定发展。24条措施主要聚焦保障防疫物资通关“零延时”、加大惠企帮扶力度、深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三个方面。


三、广东交警全力做好节后农民工返岗交通安全保障工作


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向全省交警部门发出《关于全力做好节后高速公路农民工返岗交通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落实防疫防控措施,严格控制包车50%客座率,落实执行凌晨2时至5时客运车辆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配足客运车辆驾驶人员,杜绝乘客不系安全带、车辆超速、驾驶人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


四、广东发布餐饮服务业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引


广东20日发布《广东省餐饮服务业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引》,指导餐饮经营单位在疫情期间逐步恢复堂食服务,加强人员管理、经营管理等各项防控措施,保障餐饮服务业复工复产员工安全及公众用餐安全。


五、武汉出台措施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疫情防控


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16日晚间发布第13号通告,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的疫情防控。该通告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除时间另行通告。通告称,武汉疫情防控当前正处在最吃劲的关键阶段。为进一步切断传播链、降低感染率,武汉市内文化、体育、旅游等公共场所暂不开放,所有宗教场所暂停对外开放。


六、河北立法规定:隐瞒疫病史等行为将纳入失信信息


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决定》规定,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人员都应当履行疫情防控中的法定义务,服从、配合、协助疫情防控指挥和安排,自觉接受调查、检验、隔离等防控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七、湖北公检法司机关联合出台意见 四方面着力强化惩治涉疫情犯罪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联合制订出台《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实施意见》。意见显示,四方面的内容分别包括;提高政治站位,依法惩治妨害疫情防控各类违法犯罪;准确适用法律,确保妨害疫情防控案件办理质量;加强协作配合,全力维护全省疫情防控工作大局秩序;回应社会关注,主动增强案件办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八、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制定服务企业的若干举措 全力支持企业发展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制定服务企业若干措施,全力支持企业发展。天津市实行“网上办、不见面”政务服务。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一般企业登记与食品及特殊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工业产品及计量器具、产品质量检测机构计量认证、特种设备许可等各项行政审批,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申请受理,全面实行“网上办、不见面”“保安全、能办事”。


九、山西:防疫一线医务人员在职称评审中优先申报、优先参评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的通知》。通知明确,山西省统一组织赴湖北省参加疫情防控支援、山西省集中收治确诊病患的定点医院、定点发热门诊、隔离病房和疾控机构等从事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在职称评审中优先申报、优先参评,在本单位已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和岗位数额内优先聘用。


十、陕西六部门联动建立保护野生动物长效机制


陕西省林业局、陕西省委宣传部、陕西省委政法委员会、陕西省公安厅、陕西省交通运输厅、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打击整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围绕严打、预防、管控、教育和建立长效机制等方面,切实做好相关工作,落实落细具体措施。


十一、贵州高院出台意见: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


2月19日,贵州高院下发《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审理涉新冠肺炎相关商事纠纷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按照“立足审判、服务大局、同舟共济、共克时艰”的要求,针对商事审判领域与疫情防控密切相关的普遍性问题、重点问题开展研究,制定十三条审判指南,指导全省法院疫情防控期间的商事审判工作,有效化解和妥善审理相关商事纠纷。


十二、四川将分区分类推进重点项目复工开工


2月18日,四川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分类有序推进全省重点项目复工开工的通知》,明确将在科学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同时,分区分类、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全省重点项目复工开工。其中,无现症病例的县(市、区)要全面推进重点项目复工开工。


十三、福建:坚决防止因经费问题影响学校疫情防控工作


福建省财政厅、教育厅向省属学校发出通知,要求各学校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特点和实际需求,积极筹措资金,及时调整支出结构,确保疫情防控资金到位,坚决防止因经费问题影响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还要求对与学校履职相关的疫情防控资金,一律优先从年初预算安排的资金中调整安排使用,确保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典型案例、大案、要案

一、最高检发布第二批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

2020年2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二批六例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包括抗拒疫情防控措施犯罪、诈骗犯罪、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等案例。


案例一:湖北省嘉鱼县尹某某妨害传染病防治案。


案例二:四川省仁寿县王某妨害公务案。


案例三:江苏省南通市张某诈骗案。


案例四:辽宁省鞍山市赵某某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案。


案例五:福建省武夷山市陈某某涉嫌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案。


案例六:河北省隆尧县赵某某寻衅滋事案。


二、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决定挂牌督办15起野生动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

1.鄢某某等人非法猎捕、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狩猎民事公益诉讼案;

2.余某某等人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民事公益诉讼案;

3.曾某某、刘某某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狩猎民事公益诉讼案;

4.向某某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民事公益诉讼案;

5.张某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民事公益诉讼案;

6.谌某某涉嫌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狩猎案民事公益诉讼案;

7.陈某某、王某某等人非法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民事公益诉讼案;

8.陈某某非法经营野味民事公益诉讼案;

9.彭某某、胡某某、庄某某等三人非法收购、出售濒危野生动物民事公益诉讼案;

10.吴某某、许某某、杨某某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民事公益诉讼案;

11.邓某某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民事公益诉讼案;

12.冯某非法收购、出售濒危野生动物民事公益诉讼案;

13.谢某某、周某某非法猎杀野生动物民事公益诉讼案;

14.微信账号wqq517××××14以昵称某特种养殖公司182074××××9为名在朋友圈贩卖野味公益诉讼线索;

15.微信账号wxid_s7v3w38××××422以昵称为野生团鱼,蛇野味专营133173××××8为名在朋友圈贩卖野味公益诉讼线索。

三、孙小果被执行死刑

孙小果案经过再审,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孙小果在强奸犯罪中具有强奸妇女多人、奸淫幼女、在公共场所劫持、强奸未成年女性、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当众实施强奸、强奸再犯等特别严重情节或从重处罚情节。孙小果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犯罪情节极其恶劣,犯罪后果极其严重,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极大,依法应当予以严惩。

四、首个电商平台起诉售假口罩商家案立案 索赔百万

永久清退15家涉嫌销售问题口罩的店铺后,淘宝网近日又将一家销售假冒飘安口罩的店铺诉至法院,索赔百万并要求被告在淘宝网向消费者、守法商家和平台道歉。杭州互联网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并将于近期在线公开审理。据了解,这是抗“疫”以来第一起电商平台起诉售假口罩商家并获得法院立案的案件。

五、深圳首宗防疫物资网络诈骗案公开宣判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远程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宗防疫物资网络诈骗案,对被告人张某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据了解,该案是深圳法院公开宣判的首宗涉疫情刑事案件。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微信发布虚假信息,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六、上海判决首例殴打防疫志愿者入刑案 被告人被判有期徒刑1年6个月

2020年1月31日15时30分许,社区志愿者许某在上海市闵行区一小区门口根据社区安排开展疫情联防工作期间,访客毛某驾驶车辆欲进入该小区。根据该社区防疫工作规定,非小区车辆不得进入小区。许某遂向毛某解释了相关规定并要求毛某予以配合。毛某随即打电话通知住在该小区内的被告人凌某及妻子吴某到场。后被告人凌某趁被害人许某不备,徒手将许某摔倒在地并骑坐在许某身上对其实施殴打,致使许某全身多处软组织伤、腰5椎体压缩性骨折,经鉴定构成轻伤二级。上海市首例殴打防疫志愿者入刑案件18日在上海闵行法院开庭审理。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凌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责任编辑:富敬
审核人员:张文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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